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131批次,包括: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123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闽侯县上街周月惠烘焙店销售的香芋饼(加工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闽侯县上街周月惠烘焙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闽侯县上街周月惠烘焙店销售的板栗饼(加工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闽侯县上街周月惠烘焙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厦门市集美区凤之魁餐饮店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厦门市集美区辉锅锅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福鼎市村哥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0月6日生产的海蜇丝(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犁田便利店。
三、其他污染问题
(一)泉州泉港区永一嘉周麻婆餐饮店的大圆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泉州泉港区永一嘉周麻婆餐饮店的红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泉州市泉港区嘉泰餐厅的大绿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 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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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炒货 抽检 糕点 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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